钱兰仙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红河州红河县三村乡坝利水库建设的提案》(第49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委员所提出的意见收到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钱兰仙等3位委员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委员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红河州红河县三村乡水资源丰富,但无相应的蓄水工程,致使生活用水水源不稳定、水量得不到满足,水资源无法充分用于生活和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新建一个水库保障乡域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坝利水库工程建成后可新增供水量130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半山地区灌溉面积1.0万亩,有效保障0.9万人的生活供水安全。工程将大幅提高水库下游沿线3个行政村的供水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保障粮食安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希望省级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实施红河县三村乡坝利水库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为,省水利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红河县三村乡坝利水库工程建设,已将该工程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为项目推进前期论证有关工作提供了规划依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7年水利领域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省水利厅已于2024年5月10日将坝利水库纳入红河县坝兰河新建中型灌区上报水利部。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红河县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开展提级论证,推动项目尽早立项审批。待项目正式开工后,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超长期国债支持该项目建设,指导红河县科学编制项目投融资建设方案,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