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成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省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第63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代表所提出的意见收到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并与盘成艳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省级未到位配套资金797.76万元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项目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投资3930万元。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下达了该项目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未到位,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多次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但目前尚未得到解决。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省级配套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鉴于目前各级财政面临较大困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7年水利领域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省水利厅已指导红河州水利局将该项目剩余未治理河段列入《红河干流治理方案》,并于2024年5月10日将未治理河段列为近期实施计划项目上报水利部。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红河州水利局、河口县水务局按照系统治理要求加快推进县域内红河干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同时积极协调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将包含该项目剩余未治理河段在内的红河干流治理项目列入国家后续印发的主要支流治理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