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7:06       浏览次数:

盘成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建设资金的建议》(第62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代表所提出的意见收到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并与盘成艳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取得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暂无到位资金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该项目位于河口县莲花滩小学迁建项目区域内,现状河道基本处于天然状态,项目建设可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有效解决迁建后莲花滩小学的防洪安全,保护学校师生900余人,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二是该项目属于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仅支持纳入全国《“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由于该项目未列入,暂无法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三是2023年11月在申报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时,省水利厅将该项目列为省级锁定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争取国债资金支持,但未争取到国债资金。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建设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一是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主要支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要求,省水利厅已将该项目列入《红河干流治理方案》,且已上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核。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7年水利领域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省水利厅已于2024年5月10日将该项目列为近期实施计划项目上报水利部。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红河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将该项目列入国家后续印发的主要支流治理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等,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