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1 16:10       浏览次数:

徐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的建议》(第13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水利厅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省级暂无对引调水工程明确的政策支持,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投资额较大,融资、引资建设存在资金筹集困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作为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列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工程建设有利于施甸县改善区域生产条件,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助推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十分必要。2024年4月19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函〔2024〕337号),水利部下达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将支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保山市、施甸县水务局开展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积极争取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同时,坚持践行“两手发力”,指导开展“水利+”“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项目整合,提升水利项目对社会投资主体的吸引力。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省级制定出台支持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内容、标准和指导意见,在项目资金、用地、用林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函〔2024〕337号)要求,省水利厅将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编制《云南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6年),重点解决水源不稳定、管网输配能力不足等问题,储备一批前期工作扎实、不存在重大制约、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可按要求投运并显著提升县域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的项目,分轻重缓急、梯次推进。

二是帮助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纳入国家“水网建设”项目盘子,给予中型灌区、坡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补助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已将施甸县旧城水系连通工程纳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云南省“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为项目推进提供规划依据。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施甸县开展项目前期论证有关工作,认真分析项目区用水需求、工程效益等情况,主动加强与水利部、流域委汇报,争取该项目纳入国家有关规划。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正组织开展未来5—7年水利领域项目储备有关工作,省水利厅将指导保山市、施甸县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谋划一批中型灌区、水土保持等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协调水利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