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支持的建议》(第579号)由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分别办理。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水利厅河长处认真组织研究落实,安排专人对建议内容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主动与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并持续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工作进入攻坚关键期,县级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湖泊治理的预期需要,急需获得上级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保护治理剑湖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事关剑川县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近年来,剑川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成立管护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开展综合整治和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研宣教等一系列工作,剑湖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剑湖地处剑川县经济发展核心区域,随着剑湖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剑湖保护治理和水质提升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一个艰巨、复杂、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是深入推进剑湖“三治一改善”工作。按照省委书记王宁谋划部署的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三治一改善”治湖思路,紧紧抓住减少入湖污染负荷这一核心,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找准找实剑湖保护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三治一改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强化调度、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剑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好剑湖各级河湖长在湖泊保护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切实履行好各级河长办职能,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着力形成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各级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支持,坚持项目为王,着力将保护治理项目具体细化、实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落实。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充分发挥水利部门作用,继续加大对剑湖保护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助推剑湖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省级层面在全力做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同时兼顾未列入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之列的其他湖泊的保护治理支持力度,建立重点高原湖泊动态管理、滚动入选机制,将剑湖等湖泊纳入省级湖泊保护治理专项支持范围,切实推动从一湖一域保护治理向系统治理、生态治理的转变”。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自2023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推进流域系统综合治理,经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新增设立了黑惠江流域省级河长,省级联系部门为省公安厅。按照全面深化推进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省河长办会同省公安厅同步开展了《黑惠江“一河一策”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并于2024年2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剑湖作为黑惠江流域干流上的重要湖泊,按照“三法三化”并参照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有关经验做法,针对剑湖保护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方案》已明确安排了7个保护治理项目,总投资28750万元,其中治理污水4个,包括剑川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剑川县老旧小区(永丰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黑惠江流域(大理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和永丰河水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工程;改善湖泊水生态3个,分别是剑川县2022年度绿化美化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金龙河永丰村段绿化美化项目、格渼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剑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剑湖7个项目均在积极推进中。
(二)关于“因剑湖保护在建工程资金缺口较大,已建成环湖截污治污管网运行维护、湿地管护、流域环境卫生整治、入湖河道管理等资金筹措难。且由于剑湖未列入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之列,加之州、县财政困难,投入的保护资金有限,建议将剑湖纳入省级湖泊保护治理专项支持范围,并给予每年3000万元保护治理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一是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大力支持黑惠江保护治理工作,已累计下达3.53亿元支持剑川县剑湖(沙溪坝段)治理工程、黑惠江漾濞县城段治理工程、黑惠江洱源段治理项目等实施。二是省水利厅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省公安厅加强对黑惠江“一河一策”项目调度管理,目前已初步拟定2024年度黑惠江流域保护治理重点任务清单。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会同省公安厅,积极主动对接联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职能部门,指导服务剑川县加强剑湖保护治理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
(三)关于“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启动《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加大对未列入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之列的其他湖泊的立法保护指导力度,可以将剑川县剑湖保护纳入试点”。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省水利厅(省河长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已全面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正在积极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工作。目前,《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已完成征求意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已完成省水利厅负责的所有前置程序,并转省司法厅开展下一阶段立法程序。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河湖保护立法工作,积极加强与省级立法机关的对接,适时将九大高原湖泊之外的其他湖泊争取纳入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有关立法程序有序推进。
(四)关于“建立省级层面建立专家库或科研院所定点指导帮扶机制,选派国家级、省级专家到高原湖泊保护地成立工作站,提供精准保护治理技术支撑,积极组织开展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研究等科研活动。帮助基层保护机构完善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地方和各大科研院校的合作交流,并积极帮助谋划和储备、申报项目,力争得到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省水利厅(省河长办)牵头成立高原湖泊研究院,积极推动提升湖泊保护治理综合能力和科技治湖能力。一年来,高原湖泊研究院推进了一系列涉河湖库有关的战略研究、基础研究,并在河湖保护治理方面获得一些初步研究成果。同时,积极指导各地筹建湖泊研究中心或院士工作站,目前,九大高原湖泊研究中心或院士工作站均已建立并陆续开展了湖泊保护治理基础研究工作。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继续利用好高原湖泊研究院的优势,加强与地方高校、地方湖泊研究中心或院士工作站等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同时,加快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专家库的建立,更好服务指导基层,帮助谋划和储备、申报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实验站等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