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云、朱恒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划定赤水河流域范围的建议》(第16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昭通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厅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处室围绕代表反映问题及提出建议进行专题研究,随即派出工作组赴昭通指导流域范围划定工作,就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原则、方法和成果与昭通市河长办作了沟通和指导,并帮扶昭通市完成《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划定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已向省级各有关厅局、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征求意见。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成果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因上级未对涉及的村社区、村民小组进行划定公布,导致行业部门在开展项目环评、规划等工作时无法界定。”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2022年6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包括镇雄县、威信县的有关乡镇,在实际项目落地时可能存在无法界定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厅已组织指导昭通市进一步划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形成矢量化成果,并明确涉及的行政区域(细化至行政村)。成果将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省级进一步划定赤水河流域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图并向社会公布。”的建议。我们目前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办理建议如下:
(一)2024年1月23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划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的函》,商昭通市人民政府尽快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划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并将成果报省水利厅审查。
(二)2024年1月25—26日,省水利厅组织工作组赴昭通指导流域范围划定工作,就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原则、方法和成果与昭通市河长办作了沟通和指导,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昭通市收到《关于划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的函》后,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行业部门及时组织镇雄县、威信县开展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划定工作,2024年2月18日以正式文件报送了镇雄县、威信县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成果。
(四)2024年3月15日,省水利厅召开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专家咨询会,省推长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单位派员参加,邀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文和地质等方面专家参加会议,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五)专家咨询会后,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帮扶昭通市完善修改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成果,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赤水河流域范围划定评审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会后技术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六)2024年4月18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确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涉及行政区域的函》,商昭通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划定矢量数据成果,确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涉及的行政区域(细化至行政村),昭通市于4月底正式上报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行政区划表,明确了流域范围内的行政区划。
(七)2024年5月8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征求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划定成果的函》,向省级有关部门和昭通市、威信县、镇雄县对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和涉及的行政区域成果征求意见,并于5月16日收到回函,我厅梳理相关意见,组织技术单位对照意见进行修改。
省水利厅将与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一起,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范围划定工作,确保划定成果客观、真实、精确。同时,按照《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下一步工作,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水利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