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4 14:28       浏览次数:

王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曲江河通海段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第45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水利厅承办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支持申报发行2024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给予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我们经研究认为,一是目前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申报工作已完成,玉溪市曲江(通海段)综合治理相关项目未申报新增专项债券。二是曲江河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但未纳入《全国“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中,故暂无法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积极支持申报发行曲江河治理项目2024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河道治理项目为纯公益类项目,不属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畴。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通海县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工作,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为后续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获得资金支持奠定基础。

二是关于积极支持曲江河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已将该项目列入《曲江干流治理方案》,并上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核。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7年水利领域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省水利厅已于2024年5月10日将该项目列为近期实施计划项目上报水利部。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通海县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协调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将该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支持,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