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金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盈江县长地方水库建设的建议》(第3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水利厅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盈江县长地方水库建设的建议》,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认为,盈江县长地方水库为中型水库,目前已开工建设,中型水库主要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及省、州、县共同筹措解决。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送由省水投筹资安排资金第一批重点水利项目方案的函》(云水函〔2018〕305号)项目清单,盈江县长地方水库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中央投资12404万元,省级投资8683万元,州、县自筹3721万元。目前,省级到位资金8683万元(省水投向国开行贷款资金6009万元,省水投下达资金2674万元),省级资金已足额到位。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按照批复的资金筹措方案帮助解决缺口资金9079万元的建议,我们认为该项目到位资金缺口大,亟须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成发挥效益。省水利厅将指导盈江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的理念包装项目,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省水投公司对接,积极探索“传统抵押+取水权”“取水权”“取水权+附属产品”等融资模式,加强水利项目对社会资本的投资吸引力,最大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破解水利融资难题。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指导德宏州、盈江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指导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及其他有限融资模式,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及时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