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4 16:17       浏览次数:

季红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调蓄带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中运转作用的建议》(第17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厅分管领导高位统筹,处室负责人及时组织研究,安排熟悉情况的同志具体对建议内容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主动与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并持续对落实建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三湖’调蓄带拦截网络尚未贯通,抚仙湖调蓄带广龙段近400米未连通,2号泵站北侧农田、广龙小镇调蓄带北侧污水井泄漏,肖咀新村西侧调蓄带北侧苗圃旁污水管网泄漏;星云湖调蓄带东岸、南岸各有1个连通口未完成改造,大庄河、旧州河、大街河沿河城市污水管网雨季存在污水溢流河道;杞麓湖云龙小海段调蓄带水进入新扩容调蓄塘管道不畅,龚杨中心抽水站进水沟水量大时存在提闸排涝进入者湾河入湖。”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云南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进入关键期,发挥好调蓄带在治湖中的运转作用,是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提质增效的关键一招。玉溪市探索实施“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使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尤其是杞麓湖流域的河西镇戴文村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彰显了项目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发挥好湖泊调蓄带的“闸门”作用,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能有效促进“清污分流、清水入湖”,在高原湖泊控源截污方面具有积极示范意义。目前,玉溪“三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已纳入“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项目清单,省河长办进行月调度、月通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请省级相关部门加大调蓄带对保护治理云南高原湖泊的研究力度,从科研技术、项目支持、资金帮扶等多方面帮助涉及湖泊治理的州(市)开展有效的湖泊治理工作”,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科研技术帮扶指导。一是为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河湖长制中的决策参谋作用,省水利厅(省河长办)于2023年启动开展建立省级河湖长制工作专家库,目前已完成了专家人才征集并初步建立了专家库名单,待审议后即将公布。二是省水利厅高原湖泊研究院、省环科院高原湖泊研究中心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保护治理基础调查研究,扎实开展监督指导和技术帮扶,共同推动解决玉溪“三湖”突出水环境问题,持续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来水趋势性减少、气温趋势性增高、内源趋势性叠加对保护治理工作的影响,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继续利用好高原湖泊研究院的优势,加强与高校、湖泊研究中心或院士工作站等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积极指导服务基层帮助谋划和储备、申报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实验站等有关工作。

(二)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要素保障,扎实推进“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按照省委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治一改善”要求,对照玉溪“三湖”保护治理“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项目清单和任务清单,按月报送、按月调度,加快推进“三治一改善”项目实施,特别是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4月,抚仙湖保护治理项目23个(完工6个,在建11个,开展前期工作6个),总投资21.26亿元,已完成11.41亿元;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16个(完工6个,在建8个,开展前期工作2个),总投资12.32亿元,已完成投资5.67亿元;杞麓湖保护治理项目23个(完工9个,在建12个,开展前期工作2个),总投资38.55亿元,已完成投资12.19亿元。其中涉及调蓄带项目4个:澄江市抚仙湖流域农业水资源循环利用(二期)工程、玉溪市通海县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周官河河口康美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共投资6.739亿元。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在项目推进上下功夫,强化调度、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玉溪“三湖”“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护机制,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力争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省委、省政府在克服财政极其困难和资金不足的不利局面,针对高原湖泊抗干扰和自我修复能力不强,生态不易恢复及治理修复难度大的特点,举全省之力大力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自2018年起,全省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36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2021年起增加至42亿元。二是各省级有关单位大力倾斜支持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省水利厅2023年合计下达玉溪“三湖”保护治理资金1.55亿元;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以来,投入玉溪“三湖”保护治理资金1.08亿元;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以来支持玉溪市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面积24.47万亩、下达建设资金2.84亿元;省林草局2023年以来,累计安排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2.31亿元,用于开展湖泊流域面山生态修复、草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等。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积极主动对接联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并与省级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涉湖州(市)开展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发挥好调蓄带在治湖中的运转作用,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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