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弥勒市洗洒水库扩建工程资金的建议》(第62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承办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了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充分沟通协商答复意见,并取得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项目资金未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推进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弥勒市洗洒水库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到位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需多措并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尽快落实省级补助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完工验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洗洒水库扩建工程资金争取工作,将其纳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报国家部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水利投融资有关工作要求,中型水库省级补助资金由省水投公司按“政府授权、市场化运作”模式筹集。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弥勒市加强与省水投公司对接,积极协调省水投公司开展项目融资,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缺口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