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顺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元阳县牛倮水库工程纳入国家级水利专项规划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亿元的建议》(第66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承办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了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充分沟通协商答复意见,并取得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项目建设到位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资金筹措困难,严重制约项目正常推进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元阳县牛倮水库工程已开工建设,到位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需多措并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二是关于元阳县牛倮水库未纳入国家级水利专项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困难的问题。我们认为,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完成前期工作是获得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必要条件。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将元阳县牛倮水库工程给予纳入国家级水利专项规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待国家启动新一轮相关规划,省水利厅将积极支持该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内。二是关于将给予元阳县牛倮水库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亿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已将牛倮水库纳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与省发展改革委联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指导红河州、元阳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同步按照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方向,指导做好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