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5 17:24       浏览次数:

普慧花代表:

刀文高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在红河干流(新平县境内)建设大型水库(暂定名为马房水库)的建议》(第20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

收到所提出的建议后,省水利厅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红河流域缺乏工程性综合利用项目,导致红河干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严重制约了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红河流域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6.1%,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干流规划的6个梯级电站仅开发3个,绿色能源优势发挥不充分。《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已于2023年8月由省政府批复实施,在红河流域统筹谋划了3件重大引调水工程,5件大型水库,8件大型灌区,74件中型水库,不断加强红河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其中,新平县境内谋划了新元、易峨新大型灌区,亚尼河、十里河、白沙河等5件重点水网工程。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新平县开展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立足县情水情统筹谋划水资源配置体系,支撑新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将马房水库作为省级重点水源工程纳入国家项目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期,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将会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开展红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题研究,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深入开展红河干流建设大型水利枢纽研究有关工作。目前马房水库工作还处于前期论证阶段,未列入《红河流域综合规划》和《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缺少规划依据。经与新平县水务局沟通交流,建议中所说马房水库位于红河干流规划梯级电站中的戛洒江水电站所在河段,2020年戛洒江水电站因淹没区影响绿孔雀栖息地保护而停止建设,在马房水库前期工作论证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生态红线制约因素,并统筹考虑与戛洒江水电站(戛洒江大型水库)的方案衔接问题。当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年—7年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有关工作安排,省水利厅已将新平县戛洒江大型水库、曼干河中型水库纳入全省新增重大项目领域储备项目并上报水利部审核,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汇总审核。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玉溪市、新平县水务局加快开展戛洒江大型水库、曼干河中型水库等项目前期论证有关工作,并做好与建议所提的马房水库的方案衔接。同时,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国家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力争项目尽早获得立项审批并建设实施,为玉溪市、新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支撑。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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