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09:13       浏览次数: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打好打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持久战”的提案》(第187号)交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办理,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水资源节约及再生利用,促进“良性循环”的建议

(一)坚持节水优先,深入推进云南节水行动。一是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云南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建立全省节水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会议压实各部门的任务职责;按时修订完善《云南用水定额》作为各行业用水管理依据;在水利行业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三是全省累计完成7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标率为60%,提前完成了国家“十四五”规划40%的目标任务,其中九大高原湖泊流域25个县(市、区)仅剩宁蒗县未建成;全省水利系统全部完成节水型机关建设任务;建立全省重点用水户监管名录共390家。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农业节水、工业节水、生活节水,全省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3万亩,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1;全省高耗水工业企业循环用水节水改造基本完成;昆明市和丽江市已创建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启动实施了昆明市等3个城市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建设,其中昆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经超50%(国家要求大于15%)、节水经验在南方城市领先被水利部评为优秀。五是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5971户非农用水户采取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2023年对超计划的582户征收累进加价费用2091万元,用市场手段倒逼用户节约用水。六是广泛组织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主题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宣传活动,提升全民节水意识。

(二)推动“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是严格实施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将控制指标明确到各县(市、区)并严格考核。印发了《云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编制完成了牛栏江等全部16条跨州(市)行政区域重点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指标。各项用水管控指标均满足国家要求。二是从严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不符合用水管控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完成《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全国第三家)。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省地下水无序开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取缔关停1.71万口非法地下水井。四是印发实施《云南省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与全国统一的水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在中国水权交易平台实现5单水权交易。五是印发了《云南省取水许可宣传手册》,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取水计量设施排查整治行动,更新校准取水计量设施3723套;建成取用水管理平台实行对用水户在线监管。六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全省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0.73亿元,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省34亿元),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全面实现票据电子化。七是加强水资源监管执法,开展违法违规取水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立案查处54起、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20余起。

(三)加强用水调度,优化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一是建立了四级联动调度机制,修订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推动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定了《云南省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三是充分考虑水雨情趋势,特别是来水量持续减少的现状,切实抓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等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调水工程调度运行,量力而行实施生态补水。同时,加快推进滇中引水、桃源水库、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建设,优化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四是加强各主要河湖断面水量水质监测,按月发布监测信息,及时预警提醒各单位加强用水调度,2023年全省水电站、河湖生态流量基本满足要求,六大水系出省断面水质均达到优良水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

二、关于加快构建九湖协同管控机制,探索“全域联治”的建议

(一)着力构建“9+1”法律体系。一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工作,截至2023年底,新一轮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全面完成。二是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普法、施行等工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关于新修订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普法施行相关工作的分工方案》,推动政策衔接等问题积极稳妥解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向省级各民主党派、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工作建议的函》,将“推行新修订实施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情况作为首项重点任务。四是加快推动《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出台,推动保护治理在法治轨道上从严从长精准施治。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省水利厅目前已完成起草单位内部程序,形成《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有关材料已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送。

(二)深化跨界河湖协同治理。一是在省际层面,与四川省签订了《川滇两省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备忘录》。长江流域州(市)间已签订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68个,县(市、区)间已签订协议237个。同时,在长江(金沙江)段建立滇川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召开了滇川藏3省金沙江联合巡河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滇黔贵3省(区)河长办联合云南省检察院开展跨界河湖联合巡河巡湖,全面强化省际界河保护治理。二是在省内层面,联合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省公安厅制定了《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创新开展“河湖长+校长”爱河护河行动,打造河湖长+河湖警长“多轮驱动”、网格+警格+水格“三格合一”“河湖长+校长”的水域保护新模式。三是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巡(护)河员制度、民间河长制度、社会共治机制,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如,昆明市早在2009年便率先聘任首届“市民河长”,红河州开远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河长制专管员管理办法》,每年投入120万余元,聘请河长制专管员。

三、关于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式,发展“绿色金融”的建议

一是扎实推进水权改革。建立与全国统一的水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全省首单水权交易在昭通水富市完成,为推进云南省水权改革、盘活水权交易提供了经验借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二是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累计实施922个农田水利改革项目,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163万亩,改革项目区农业水价调整到0.35—1.60元/立方米。在元谋召开了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将云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作为“教科书”向全国推广。三是全面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坚持“两手发力”,全力推广“水利+”“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普洱“以地换库”“以水生财”等投融资创新模式,使项目具备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将结合职能职责,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健全完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多领域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同时,积极加强与各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方面支持力度,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

最后,感谢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对全省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对九大高原湖泊的关心关注和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湖泊保护治理的各项工作。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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