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抚仙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的提案》(第203号)交由省水利厅主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会办。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并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省水利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办理要求。厅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及时组织研究落实提案办理,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具体承办,确保责任到人,对提案内容中的问题、建议开展调研,提出办理意见。
二、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科学调度管理调蓄带,提升入湖河道水质”的建议
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抚仙湖流域磷污染防控研究,将“抚仙湖总磷波动特征及变化机制研究”纳入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十四五”规划,督促指导玉溪市加快推进基础研究工作。成立上海交通大学—玉溪市湖泊联合研究中心,以摸清污染源、算清污染账、明晰水质变化为目标,2024年精准谋划“三湖”科研项目8项,总投资2320万元。中国环境科学院与省环科院组建专家团队,成立抚仙湖等高原湖泊部省联合工作组进驻澄江市开展抚仙湖流域再生水综合利用、初期雨水冲击负荷研究,目前已向生态环境部上报5份抚仙湖驻点工作情况报告,并依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支持“抚仙湖流域北岸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2800万元。二是强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省水利厅(省河长办)组织玉溪市编制了抚仙湖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围绕入湖河道治理、生态补水、农业面源污染削减等方面共实施26个项目。印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控的通知》,加强入湖河道管控,积极推进入湖河道立法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防洪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监测等5个方面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治理。通过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月调度月通报机制,督促玉溪市实施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提升一期工程,统筹抓好13条河道、21块湿地、2座沉砂池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大鲫鱼河整治和抚澄河优化提升,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工。三是强化农田尾水管控。印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导则的通知》,指导涉湖州(市)强化农田尾水“源头减量、过程削减、末端净化、精细管理”。四是强化调蓄带调度管理。省水利厅积极指导玉溪探索实施集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用水灌溉、高效节水水利、高标准农田改造引水、高效林业发展用水“五位一体”的“三湖”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构建拦截、抽提、调蓄、灌溉和管理5个体系,推动初期雨水、农田尾水、散漏污水、水厂中水等富营养水资源在湖外循环利用,优化了湖外水资源布局,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了灌溉用水短缺难题,有效削减入湖污染物。五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云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玉溪市开展入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抚仙湖流域排查岸线120.5公里,32条入湖河流共254.38公里,排查率100%。共排查排污口881个,完成溯源747个,监测排污口104个。六是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抚仙湖湖体布设4个水质监测点位,并在流域21条主要入湖河流布设21个监测断面。省生态环境厅在每月例行监测抚仙湖湖体及主要入湖河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湖体水生态监测预警,对抚仙湖按月补充开展立体分层监测研究。坚持按月调度水质监测情况分析,发现抚仙湖流域断面(点位)水质波动问题及时向玉溪市人民政府发送预警函,派遣工作组现场督导帮扶开展溯源排查整治。
(二)关于“全面推进集镇雨污分流和农村污水管网改造”的建议
一是推进流域截污治污全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指导玉溪市、澄江市按照“城乡区别、分片集中、分级处理”和“源头截精准、管网全封闭、末端全处理”原则,以抚仙湖流域内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为目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流域内村庄生活垃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截污治污体系,强化“两污”治理,全面开展抚仙湖流域截污治污工作。截至目前,流域内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能力4.7万立方米/天,建成污水管网1604公里。流域内339个小组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其中:污水纳管进厂处理271个小组、一体化设备处理54个小组、资源化利用处理14个小组。2023年,抚仙湖流域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6.7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7.96%。二是推进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督促指导玉溪市完善抚仙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每年统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开展整县推进试点,组织完成2批次省级竞争性评审,以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关于“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进度,强化汛期污染监测,提升面源污染和冲击性负荷污染治理水平”的建议
一是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度通报机制,通过“月统计、双月调度、季通报”方式,调度各地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及时掌握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发现指出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现场调研、实地指导玉溪“三湖”流域制定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同时,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考核评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变一年一次考核为日常多次调度、变年底集中考核为日常常态评价,一项措施一项措施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纳入年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科技支撑。针对技术支撑薄弱问题,2023年7月14日、11月20日,省农业农村厅2次邀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总站、中国农科院、中国环境科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权威专家到玉溪“三湖”实地调研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对单元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等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就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达成初步协议。2024年1月23日—25日,邀请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考察组,实地到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调研“三湖”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情况,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三是推动种植业规模化、绿色有机化发展。大力推进抚仙湖流域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完成生态保育型、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截至2023年底,抚仙湖流域推广种植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7.7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5.8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2.2万亩,完成绿色防控54.43万亩次、统防统治50.79万亩次,实现全面规范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四是强化汛期污染冲击性负荷治理。印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污染负荷冲击性入湖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督促涉湖州(市)在汛期前对调蓄带、入湖河道(沟渠)、湿地、库塘、化粪池、管网等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清理。同时,从2024年4月起,省水利厅组织对抚仙湖58条入湖河道和沟渠开展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
(四)关于“加强湿地管护建设力度,开展湿地生态功能调查评估”的建议
一是制定指导意见,加强湿地保护。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对包括抚仙湖的九大高原湖泊“三区”范围内的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实施分区保护恢复和建设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调整优化管理措施,加强湿地管护及来水调配,确保湿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积极促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二是开展湿地生态功能调查评估,完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抚仙湖流域目前共有湿地101块、总面积35.07万亩,其中,人工湿地93块,总面积0.32万亩。根据抚仙湖湿地资源禀赋以及地方意愿,目前已认定澄江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划建澄江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分别明确了保护界限、功能分区等,按照重要湿地及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有序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发挥抚仙湖湿地在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的重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三是制定湿地修复植物名录,指导科学修复。编制印发《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湿地修复植物名录(2022)》《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物种负面清单(2022年)》,强调遵循自然规律、以生态功能为导向、考虑物种适宜性、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并明确在湿地修复、建设和管理中尽量选择乡土物种,科学开展湿地建设和植被修复。四是加强监测,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认真抓实林草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普查等工作,在抚仙湖周边开展紫茎泽兰、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2022年以来,完成紫茎泽兰防治面积5235亩、红火蚁防治面积10437亩。持续强化澄江市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做好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源头管理,2023年共开展调运检疫62次、复检294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省级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
(一)强化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抚仙湖保护治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拓宽多层次投入渠道,逐步构建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各类科研院所力量,针对高原深水型湖泊特点,深入开展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湖泊污染源及动态负荷影响、流域磷污染溯源防控、农田尾水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等基础研究。强化水质动态监测,深化水质变化过程研究,建立分析预警机制,系统谋划保护治理措施,为湖泊保护治理提供长期、稳定、系统、全面的科技支撑。
(三)强化河道治理。坚持“水质改善是硬道理、措施有效是硬道理”,通过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等项目支持玉溪市开展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打通清水通道,优化水资源调度,让源头清水、农田尾水各行其道,逐步实现清污分流。进一步加强入湖河道和沟渠同管同治,逐步消除监管盲区,健全完善流域全覆盖的水质水量监测预警体系。指导玉溪市开展调蓄带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定期对入湖河道、沟渠、调蓄带和湿地进行清淤,畅通清水入湖通道。
(四)强化污水收处。积极指导督促玉溪市、澄江市加快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管网错混接改造,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完善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等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专业运维要求合理选择运维模式,加强既有设施运维管理。
(五)强化转型升级。持续指导抚仙湖流域农业绿色转型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生态保育型、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通过提质改造一批、引进投资新建一批,高水平打造一批示范基地,推进云南本地蓝莓提质改造、通海鲈鱼养殖等一批重点高端设施农业基地。结合灌区建设、设施农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六)强化湿地管护。持续抓好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加强抚仙湖流域林草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林草种苗检疫,严防外来入侵物种通过苗木调运传入,推进林草重点入侵物种“一种一策”精准治理,积极维护抚仙湖流域林草生态系统健康,助力抚仙湖保护治理。
感谢你们对我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关心、帮助,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