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7 15:24       浏览次数:

黄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水县高原特色农业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第827号)交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分别办理,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代表所提出的意见收到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黄剑波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红河北岸存在大面积工程性缺水与资源性缺水、农业水利化程度低、农业用水难、群众安全饮水困难等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红河干热河谷区内光热资源丰富、年积温高,是发展特色农业最适合的区域,对于水果、蔬菜等农作物的生长,热作、反季节作物和立体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然而红河干热河谷区炎热少雨、蒸发量大,干旱问题十分突出,加上地高水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丰富的土地、光热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干旱缺水成为土地生产潜力发挥的最大障碍,亟须补齐农田水利建设短板,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水利工程是保障红河干热河谷片区供水安全的有效手段。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红河谷灌区入选国家有关规划盘子,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前期工作,将建水官厅岔河水库〔小(2)型〕、建水官厅牛滚塘水库作为红河谷灌区项目的重要水源工程,力争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支持红河谷大型灌区建设,已将其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同时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已将该项目上报国家请求纳入国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支持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年—7年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的有关工作安排,省水利厅于2024年5月10日将红河谷灌区作为新建大型灌区上报,目前国家正组织对项目进行汇总审核。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红河州按照“确有需要、可以持续、生态安全”的原则,加强项目前期比选论证,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扎实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水利部等国家部委将红河谷灌区纳入国家重点领域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规划,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关于将红河北岸官厅镇片区纳入《“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建设规划》,优先列入农村供水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等专项建设计划并给予资金支持,以官厅镇团垴村委会辖区村寨为试点,在“十四五”末,打造红河北岸沿江沿河村寨安全用水示范区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建水县水利工程建设,已将建水县跃进水库扩建、苏租水库、灵栖湖水库、牛滚塘水库等新建水源工程,建水县东风水库—铜厂水库—岔科镇连通工程、黑龙潭—天华山水库—红罩塘水库连通工程、东山大龙潭—团结水库—高粱地水库连通工程等引调水工程列入《“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已将建水县官厅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官厅镇车家村委会车家人畜饮水工程、官厅镇谢租村委会谢租人畜饮水工程、官厅镇龙潭村委会石渣聋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全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清单,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底完工。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建水县加快红河北岸官厅镇片区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督促加快建水县官厅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打造红河北岸沿江沿河村寨安全用水示范区。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