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40124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资源处
成文日期
2024-01-24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01-24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1-24 11:37       浏览次数: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项目代码:2017-532621-32-03-009521)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5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为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600kt/a)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及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

二、取水地点位于文山州文山市西北部,盘龙河右岸一级支流暮底河下游河段,取水水源为暮底河水库。

三、取水用途为工业生产用水,用于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二期、三期项目工业生产。

四、许可水量为每年288.56万立方米,其中:二期项目每年162.29万立方米,三期项目每年126.27万立方米。

五、最小下泄流量:流域内最小下泄流量由暮底河水库承担,按照汛期2.151立方米每秒、枯期0.717立方米每秒下泄。

六、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全部作为循环冷却水或道路浇洒用水回用,不外排。

七、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用水总量满足文山市刚性约束要求,基本符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及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八、你单位应加强节水制度建设,采取降低管网漏损等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将用水指标控制在用水定额标准内,提高用水效率,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教育、采取污染风险防控等措施,实现工程水域水体功能和水资源保护目标。

九、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信息传入云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

十、根据珠江委意见,《珠江委关于批准发放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珠水资管函〔2021〕630号),已经向你单位800kt/a氧化铝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核发了取水许可证。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取水水源均为暮底河水库且为同一个取水口同一套管道供水,由珠江委将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取水合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并统一管理。你单位应及时向珠江委提交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和相关材料。

十一、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三)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