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40228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资源处
成文日期
2024-02-28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澄江九州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澄江九州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2-28 11:19       浏览次数:

云南澄江九州龙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云南澄江九州龙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澄江南盘江田坝水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材料技术评估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澄江九州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以下简称田坝水电站)延续取水。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田坝水电站位于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七江村委会田坝村南盘江干流,为坝后式开发,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是南盘江梯级电站的第四级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6771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为61.2立方米每秒,大坝最大坝高29.5米,水库总库容121.9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450.0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兆瓦(装机规模2×7.5兆瓦),2009年经云南省水利厅批准取得取水许可证,后云南省水利厅分别于2014年、2019年2次准予其延续取水,末次有效期为2019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3日,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422S2021-0017。

二、同意田坝水电站延续取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核定田坝水电站年取水量为155100万立方米不变,取水水源为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七江村委会田坝村南盘江干流。

三、你公司要按照水行政部门审定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及防洪度汛要求进行水电站运行调度。

四、田坝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6.2立方米每秒,你公司应落实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按要求下泄最小流量,并加强对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监测台账记录。

五、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云南省水利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云南省水利厅批准。

六、田坝水电站退水为发电尾水,排入下游南盘江。你公司应落实发电尾水水质保障措施,不影响下游水质。

七、你公司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本项目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你公司应将本项目取用水信息接入云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并保障数据传输装置的正常运行。

九、云南省水利厅继续委托澄江市水利局代征收本工程水资源费,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接受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十、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422S2021-0017,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省水利厅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