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408-532924-04-01-359197)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本机关于2024年8月1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南省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位于宾川县鸡足山镇甸头村委会附近的桑园河左岸支流炼洞河中游,属已建工程。2017年省水利厅核发了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为761.1万立方米每年。随着宾川县城市发展、产业结构变化、县城供水人口增加,现状水平年(2022年)供水人口达11.92万人,远期设计水平年(2035年)供水人口13.99万人,目前许可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需求。鉴于水库取水量和取水用途发生较大变化,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的规定,水库管理单位重新向省水利厅提出变更申请。
二、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总库容1140.3万立方米,坝高59.0米,工程规模为中型。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宾川县调整变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批复》,工程任务为城乡生活供水。
三、同意宾川县仙鹅水库工程设计供水量为963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城乡生活供水。
四、基本同意水库坝址断面生态流量按多年平均径流的10%,即0.144立方米每秒。鸡足山二级水电站发电期间,由水电站以发电尾水承担下泄任务,鸡足山二级电站不发电期间,由仙鹅水库承担下泄任务。
五、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用水总量满足宾川县刚性约束要求。
六、基本同意运行期生产生活退水处理方案。运行期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排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七、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八、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并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计量信息等接入云南省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九、你单位应及时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厅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取水许可证。
十、其他事项
(一)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三)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