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20: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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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工作要求,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大抓水利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1.获国家部委支持空前。规划支持力度大。《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投资规模居全国第一。资金支持范围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达云南省水利项目新增特别国债资金涉及15类285个项目,争取国债资金金额居全国前列。

2.“1262”联动机制防汛实践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省政府分管领导带头现场值班值守,有效防范应对45条江河91场次超警戒水位洪水,全省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为5年同期最低。

3.水利改革重点工作纵深推进。一是深入践行李国英部长亲自谋划建立的“六大机制”,累计实施922个农田水利改革项目,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163万亩,改革项目区农业水价调整到0.35—1.60元/立方米。二是建立与全国统一的水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全省首单水权交易在昭通水富市完成,为推进云南省水权改革、盘活水权交易提供了经验借鉴。三是坚持“两手发力”,全力推广“水利+”“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普洱“以地换库”“以水生财”等投融资创新模式。

4.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民生水利”的初心和使命,启动实施总投资800亿元的城乡供水两个“三年行动”,建设项目3793个,着力解决2041万人高品质供水问题。

5.“新时代元阳梯田”建设基础逐步夯实。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因地制宜打造具有云南特色和民族文化传承,“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车能运,渠相通、路相连”的“新时代元阳梯田”。

6.九大高原湖泊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在湖泊保护治理中,始终坚持科学治理,积极践行“退、减、调、治、管”5字工作方针,“两线三区”空间管控物理标识全部落地,重要河湖水质水生态动态监测和保护治理全面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

7.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加强。创新提出“112+”的“水库保姆”新模式,即“一套制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制度)、一个平台(县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两个队伍(专业巡查队伍、专职养护队伍)”,初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行的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机制。

8.水利行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2项科研成果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荣获“詹天佑奖”和“国优金奖”,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国家级优质工程最高奖项“大满贯”的水利工程,1名同志荣获国家第八届水利青年科技英才称号,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获全国优秀等次,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云南水利信息800余篇,《云南发布》刊发200余篇,“云南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水润彩云南”政务抖音号排名全国省级水利部门前列,“云南水文化科普系列视频”荣获2023年度长江科学技术奖科学普及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处室),包括:办公室、河长(湖长)制工作处、规划计划处、政策法规处、资产财务处、水资源处、建设运行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监督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科技外事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5个,分别是: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昭通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其他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省水文水资源局本级、省水文水资源局昭通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

纳入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云南省水利厅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为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由省水利厅本级统一负责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56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6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1人(离休13人,退休1048人)。

年末其他人员18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5人。

车辆编制80辆,在编实有车辆7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收入合计7479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43.94万元,占总收入的68.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730.8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0.39%;经营收入0.28万元,占总收入的0.000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0.60万元,增长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11.03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调整以及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二是外聘人员工资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统一保障;三是新增云南省水网规划编制、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减少6410.15万元,下降22.00%,主要原因是水文系统、设计院等单位受社会环境及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经营收入减少0.08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2023年设计院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清算注销,经营收入0.28万元为利息收入,故较上年减少。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480.20万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是设计院下属公司2023年未分配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支出合计757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22.02万元,占总支出的55.57%;项目支出33671.80万元,占总支出的44.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26万元,占总支出的0.00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00.95万元,下降7.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16.44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418.54万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是设计院勘测设计资质变更至设计院有限公司,大部分合同项目转由设计院有限公司履行完成,造成了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1.16万元,增长1160.00%,主要原因是设计院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进行清算注销,注销过程中补缴税款1.18万元,造成经营支出增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22.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29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23.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71.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519.6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专项支出。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河湖保护治理专题培训支出。

3.行政运行1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支出。

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752.7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宣传、农村供水保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5.水利工程建设0.43万元,主要用于跨界河流二期巡测基地建设项目尾款支出。

6.水利前期工作2995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支出。

7.水土保持637.2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水土保持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支出。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86.96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支出。

9.水质监测97.27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等支出。

10.水文测报14243.19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11.防汛1555.8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水情报汛、水毁修复以及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支出。

12.抗旱129.87万元,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及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等支出。

13.其他水利支出9400.7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项目以及EPC项目专项经费支出。

14.其他农林水支出179.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安全质量监督、稽查造价定额专项经费支出。

1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66.76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城(集)镇洪水风险图集以及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综合应用系统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1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0%。与上年相比增加3380.19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新增外聘人员工资、水网规划编制、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9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水科院、设计院的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39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3%。主要用于全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安全监督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水文局、水科院自然灾害、干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7万元,决算为2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39万元,决算为238.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4%,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8万元,决算为7.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6%,完成年初预算的23.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39万元,决算为2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8万元,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未发生,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4万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8万元,增长39.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未发生,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大幅度缩减,2023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文测报等日常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省(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79万元,比上年增加27.00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厅机关为完成水利年度目标任务会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水利厅资产总额21504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323.40万元,固定资产52267.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9651.02万元,在建工程31238.69万元,无形资产11582.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984.4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66.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98.67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7.8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78项,账面原值1196.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28万元;出租房屋9634.93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权13867.22平方米),账面原值2939.94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13.1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7.3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2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5.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5.9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村供水保障、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等。

三、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四、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五、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单位的支出。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公报发布等。

六、水文测报: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云南省水利厅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3.云南省水利厅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