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5 14:26       浏览次数:

彭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永仁灌区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第03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召开202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有关精神,研究安排2025年的办理工作。收到您提出的意见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永仁县区域水资源分配不均,田高水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水土资源不匹配,导致区域内的作物产量低,丰富的土地、光热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干旱缺水成为土地生产潜力发挥的最大障碍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永仁县属于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水利工程建设较为滞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存在工程性缺水。永仁灌区建成后可有效保障灌区内群众生产用水问题,提高粮食生产水利保障能力,对高质量推动干热河谷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协调推进永仁灌区工程项目申报、纳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各项前期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永仁灌区建设,一是将永仁灌区工程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二是将永仁灌区工程纳入《2024—2030年水利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水利部;三是全力支持永仁灌区工程前期工作,2024年3月水利部水规总院对项目规划报告开展了技术审查,2025年4月对项目可研报告开展了技术评审;四是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25〕217号)要求,省水利厅积极商省发展改革委,拟将永仁灌区工程纳入“十五五”重点项目储备报送水利部,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支持建设。下一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汇报协调,指导楚雄州高质量最好项目申报有关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将永仁灌区工程纳入国家规划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