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0:08       浏览次数:

谭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凤庆水网建设骨干重点水利项目扶持的建议》(第33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召开202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有关精神,研究安排2025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您的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临沧市凤庆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整体水资源配置不充分、不协调,现有水库工程蓄水能力有限,调控水量的分配能力低,农田灌溉渠(管)系配套工程不完备,田间‘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靠天耕作情况较明显”的问题,我们经认真研究核实认为,凤庆县水资源较为丰富,但年内降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县内山高坝少,水低田高,水资源开发难度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滞后,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工程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建设骨干重点水利工程,不断增强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打通供水末端“最后一公里”,是十分必要的。省水利厅积极指导临沧市、凤庆县水务局正加快《凤庆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立足县情水情,统筹谋划水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凤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将凤庆县续建的重点水利项目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经认真研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凤庆县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一是大摆田水库工程自2023年以来,共争取到位资金2.31亿元,其中,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47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7000万元,省级资金1400万元。此外,积极争取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5300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已审核通过,资金待下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功发行2025年绿色通道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000万元,资金待下达。二是省级融资平台省水投公司共融资5.06亿元用于凤庆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其中,鹿马箐水库工程9549万元,临沧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4.11亿元。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持续加大服务力度,全力争取超长期国债等中央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控地方债务高风险省份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临沧市、凤庆县水利部门项目需求申报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审核结果及重要性排序等情况,积极给予有关项目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同时,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临沧市、凤庆县水利部门深入践行“两手发力”,全面推广“水利+”,积极推进“取水贷”“节水贷”等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筹资,并加快闲置或低效运转水利资产盘活工作,增强项目融资能力,引入社会资本等参与项目建设。

(二)关于“将拟建的重点水利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级‘十五五’相关规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凤庆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谋划,将迎春水库、临沧市澜沧江小湾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北部片区乡镇供水工程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同时,按照国家对水利领域未来5年至7年的谋划储备工作要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将迎春水库纳入新建中型水库储备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积极争取纳入“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项目前期论证提供国家规划依据。二是经与临沧市、凤庆县水利部门沟通对接,茶王区中型灌区、勐佑中型灌区、迎春河中型灌区、大寺中型灌区正在推进前期论证工作,后续省水利厅将指导临沧市、凤庆县水利部门结合前期工作成熟度和工程投资规模,统筹考虑4件中型灌区项目实施时序和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新建中型灌区实施方案。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督促指导临沧市、凤庆县水利部门抢抓国家、省级“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结合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资金用地要素保障等情况,统筹考虑前期论证项目的投资安排,全力争取凤庆县重点水利项目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省级相关规划,为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