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50116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资源处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大丫口水电站延续取水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大丫口水电站延续取水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1-16 09:45       浏览次数:

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镇康县南伞镇南捧河大丫口水电站(项目代码:2412-530000-04-01-518053)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取水及变更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材料技术评估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大丫口水电站(以下简称大丫口水电站)延续取水及变更。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大丫口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南捧河上,是南捧河上的龙头电站。大丫口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198平方千米,水库总库容1730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9100万立方米,为不完全年调节水库。正常蓄水位650.00米,设计洪水位650.56米,校核洪水位651.56米。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效益,电站装机容量102兆瓦(3×34兆瓦),保证出力20.3兆瓦,设计年发电量4.598亿千瓦·时,设计年利用小时数4508小时,年取水量141500万立方米。2020年1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核发大丫口水电站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1月21日—2025年1月20日;2022年6月6日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924S2022-0013,有效期自2022年6月6日—2025年1月20日。

二、同意大丫口水电站延续取水,取水用途为发电,核定大丫口水电站年取水量为141500万立方米不变,取水水源为南捧河干流。

三、取水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魏清华,符合相关规定。

四、你单位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及防洪度汛要求进行水电站运行调度。

五、你单位应落实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根据审批要求下泄最小流量,坝址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5.58立方米每秒,并加强对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监测台账记录。

六、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云南省水利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云南省水利厅批准。

七、大丫口水电站退水为发电尾水,排入南捧河下游河段。你单位应落实发电尾水水质保障措施,不影响下游水质。

八、你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本项目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九、你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有关规定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水资源税。同时接受相关水利部门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十、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924S2022-0013,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云南省水利厅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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