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51112004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旱灾害防御处
成文日期
2025-11-12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5〕93号
发布日期
2025-11-12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12 14:21       浏览次数:

中电建(泸西)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向省水利厅提出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301-532527-04-01-898769)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11月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红河州泸西县向阳乡境内南盘江上建设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云南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工程任务为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装机容量2100兆瓦(6×350兆瓦)。主要建设内容: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

二、同意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上、下水库及进/出水口设计防洪标准均为200年一遇。上水库库容1260万立方米,主、副坝均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均为1517.4米,坝高分别为59米和40米,坝顶长度分别为740米和897米;下水库利用南盘江凤凰谷水电站水库,大坝增设1.5米高防浪墙(主要参数见附件1);上水库进/出水口采用侧式布置,2个进口平行布置于上库库盆内;下水库进/出水口共6个,采用侧式布置,与河道水流流向夹角约为45°—50°,由防涡梁段、喇叭口段、隧洞段、尾水事故及检修闸门室段、渐变段组成,全长为105.47米,每个进/出水口设1孔,孔口尺寸为11米×9.75米,进水口底板高程798.5米,末端设置拦沙坎,坎顶高程811.80米(主要参数见附件2);对凤凰谷水库库尾段河道进行整治,范围从下水库进/出水口上游约350米至下游约2100米,总长约2.45千米,按河床中部清淤至808.0米高程控制,两岸清理范围不超出水库用地界线,并与地形平顺衔接。

三、对发蒙㈢水文站影响的消除措施按《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对发蒙㈢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的批复》(云水资源〔2025〕45号)的方案实施。

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和堆放废弃物,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二)加强水情监测、洪水预报及水情信息共享,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应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运行安全。

(四)强化运行调度,在提高供水效率的同时,发挥好对下游的防洪保护作用,下水库入库洪水超过200年一遇(7240立方米/秒)时,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停止发电。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