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二)承担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河长(湖长)制工作处、规划计划处、政策法规处、资产财务处、水资源处、建设运行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监督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科技外事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省防汛指挥调度中心。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非独立核算单位)、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1人(离休4人,退休1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云南省水利厅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大抓水利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工作如下:
(一)全省水利项目储备走在全国前列。坚持“谋项目就是谋未来”,规划和储备了大量成熟项目,为“十五五”云南水利蓄势待发、掀起建设新高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水旱灾害防御夺取历史性胜利。面对1961年有记录以来最严重气象干旱,组织实施抗旱保供“五个行动”,有力保障了全省供水安全;汛期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首次实现我省1950年有记录以来汛期洪涝灾害“零伤亡”。
(三)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水网建设。全力争取国家水网云南部分的重大节点项目纳入国家水网西南、东南区域网规划并加快推进,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水网协同融合。
(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全年完成水利投资同比增长1.5%,总投资1155亿元的滇中引水一期、二期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分别超92%、50%。
(五)全面推进“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全面建设完成,有效提升327万人供水保障水平;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全面掀起建设高潮,涉及103个县(市、区)的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六)“新时代元阳梯田”建设基础逐步夯实。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1543万亩,6件大型灌区建设有序推进,33件新建大型灌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七)水利改革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取水贷”“节水贷”融资新模式成“形”起“势”,水权改革多点开花,征收水资源费30.55亿元,2581座小型水库实现“112+”“水库保姆”物业化管理,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实现“零的突破”,创新开设云南省水利厅“网上会诊”直播专栏。
(八)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深入实施重点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构建“9+1”法规体系,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64,431,293.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31,293.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255,640.08元,下降3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255,640.08元,下降36.0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无云南省水网规划编制经费收入,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9,950,000.00元;二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经费减少2,416,697.55元;三是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减少1,515,700.00元;四是因职业年金清算职责变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减少851,400.00元;五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少594,164.74元;六是光复楼大中修工程结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水利支出合并减少464,258.8元;七是因人员退休导致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医保、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合计减少463,385.09元。无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64,431,293.82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7,956.11元,占总支出的61.40%;项目支出24,873,337.71元,占总支出的38.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255,640.08元,下降36.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56,372.58元,下降5.17%;项目支出减少34,099,267.50元,下降57.82%;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无云南省水网规划编制经费收入,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9,950,000.00元;二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经费减少2,416,697.55元;三是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减少1,515,700.00元;四是因职业年金清算职责变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减少851,400.00元;五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少594,164.74元;六是光复楼大中修工程结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水利支出合并减少464,258.8元;七是因人员退休导致工资、津补贴、奖金、医保、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合计减少463,385.0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57,956.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55,026.77元,占基本支出的8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2,929.34元,占基本支出的1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73,337.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000.00元,用于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工程款结算;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目支出13,915,902.45元,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前期评审、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价、督查等工作;
3.水土保持支出3,926,035.26元,用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水土保持项目督查检查及水土保持宣传等工作;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531,400.00元,用于水利信息化运维服务、云南省河湖长制分级名录及河湖名录更新、重点河湖水域岸线遥感监测、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31,29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255,640.08元,下降36.01%,完成年初预算的6.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无云南省水网规划编制经费支出,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9,950,000.00元;二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减少2,416,697.55元;三是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支出减少1,515,700.00元;四是因职业年金清算职责变更,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减少851,400.00元;五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少594,164.74元;六是光复楼大中修工程结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水利支出合并减少464,258.8元;七是因人员退休导致工资、津补贴、奖金、医保、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合计减少463,385.0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1,43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后,相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16,94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后,相关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4,477,91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5%,完成年初预算的5.16%。主要用于水利行业管理、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河(湖)长制工作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兴水润滇”项目资本金支出1,000,000,000.00元纳入云南省水利厅(本级)年初预算,实际支出时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未纳入云南省水利厅(本级)决算,导致完成年初预算率低。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4,9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4,000.00元,决算为461,16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733.70元,增长11.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446,467.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4,6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9%,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支出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097.70元,增长1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364.00元,下降47.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364.00元,下降47.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16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733.70元,增长11.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446,46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4,6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水利厅(本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厉行节约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097.70元,增长1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64.00元,下降47.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364.00元,下降47.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利投融资任务目标,省水利厅公务用车差旅出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60,097.70元,同时,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减少13,364.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水利业务管理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人员到云南开展公务期间发生的一次工作餐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2,929.34元,比上年增加595,276.56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增加346,71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7,479.16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具体支出内容为:办公费236,467.90元、水费11,306.05元、电费212,953.03元、邮电费80,826.75元、物业管理费565,000.00元、差旅费455,654.50元、维修(护)费28,996.90元、会议费169,734.00元、培训费8,377.50元、公务接待费14,695.00元、工会经费463,816.84元、福利费462,89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467.11元、其他交通费用1,926,059.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9,678.1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水利厅(本级)资产总额47,389,460.10元,其中:流动资产861,935.41元、固定资产16,884,344.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298,000.67元(净值),其他资产2,345,18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5,335.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67,091.91元,在建工程减少1,080,000.00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981,422.47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27,026.35元,无形资产原值增加1,427,395.83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2,615,269.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云南省水利厅(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5,905.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2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2,678.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6,854.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1,844.7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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