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维护、保养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8:19       浏览次数:

一、比选条件

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采购人为云南省水利厅,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维护、保养服务。

2.项目编号:YC-2025-ZB-0056。

3.预算金额:29万元。

4.采购内容:采购正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维护、保养服务。详细清单及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5.服务方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设备品种及数量,中选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所需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维修、维护、保养。

6.服务地点:云南省水利厅机关(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至合同标的执行完毕。

8.服务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②提供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点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穿金路云润天阳1栋18楼1801室。

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①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穿金路云润天阳1栋18楼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②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ynyczb@126.com邮箱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871-65190570,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1日内将发送电子文件并寄送纸质文件等,邮费须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6日15:00,地点为云南省水利厅(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指定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利厅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871-6839228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云润天阳1栋18楼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王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电话:0871-65190570/65111362

电子邮箱:ynyc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