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12月10日至11日,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云水政法〔2017〕10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组织开展了对被许可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执行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沧源县水务局(芒回水库工程),耿马县水务局(团结水库工程)。
(二)执法人员
付腾吉 厅规划计划处 (执法证号:YN03422)
母袁方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执法证号:YN00518)
朱晋娴 省调水中心 (执法证号:YN03645)
(三)检查时间
12月10日 检查沧源县芒回水库工程
12月11日 检查耿马县团结水库工程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两个项目在前期工作论证中,其工程任务、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方案等均与规划同意书批复内容相符,施工建设符合规划同意书批复的内容和要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时效均符合《云南省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执行情况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