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对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10: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专用水文测站管理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对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决定对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情况开展随机抽查。2018年8月14日在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程序要求及抽查比例,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云南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书西专用水文测站)、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专用水文测站)、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三合专用水文测站)。

二、检查组人员

朱 玲 省水文水资源局站网监测处副处长(执法证件号:YN00602)

李米力 省水政监察总队调查协调处处长(执法证件号:YN00503)

罗永恒 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站网建设科科长(执法证件号:YN00633)

三、检查时间

2018年8月27日至31日检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专用水文测站和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三合专用水文测站,9月11日至14日检查云南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书西专用水文测站。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设立批准:是否有批准文件,是否按批准内容设立及开展水文监测;

(二)监测人员:上岗证、培训证明、专业技能、工作职责及人员管理等;

(三)监测环境:监测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监测规范规定;

(四)设施设备:水文监测计量器具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是否定期送水文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五)技术管理:水文资料的监测及整编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开展;

(六)监测成果质量及汇交:水文监测成果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水文技术规范要求;水文监测成果是否按照水文条例规定向相关水文机构汇交;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要求

请以上各检查对象按照检查要求,准备好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做好备查相关工作。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结果在省水利厅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兴 0871-68198951 。

附件:1. 云南省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活动随机检查表

2. 云南省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活动监督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