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19 10: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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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水网建设为核心,科学谋划和加速推进“十三五”水利发展。把水安全保障网作为云南基础设施“五网”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水网建设为重点,科学谋划和加速推进“十三五”水利发展,着力构建以滇中引水工程为骨干、大中型水源工程为支撑、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的“河湖连通、西水东调、多源互补、区域互济”的立体性、综合型、多功能的云南特色水安全保障网。

2.以重大水利工程为支撑,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我省有7件拟建和3件在建项目,投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各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进入国家最后审批程序,德厚水库、阿岗水库项目建议书已批复、可研报告上报审查审批,车马碧水库、柴石滩灌区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正在办理立项审批。我们将积极抢抓重大建设新机遇,进一步加快7件拟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实行前期工作州(市)行政首长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细化实化前期工作实施方案,逐项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关键节点、进度目标、开工时间。

3.以民生水利为保障,着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决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收官战,确保2015年完成国家“十二五”饮水安全规划剩余的20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抓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作,建设40万件以上“爱心水窖”,确保如期实现“爱心水窖”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山区“五小水利”、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力度,2020年完成90个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一般中型灌区建设。力争每年发展1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到2020年力争完成800万亩的目标任务。加快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强化河流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好小型抗旱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工程建设。

4.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系统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争取国家支持做好洱海、滇池、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规划及建设,有序推进“十三五”农村河塘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逐步扩大国家级、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在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镇规划、经济区规划等专项规划中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力争到2020年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列入省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水源地100%达标,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到2020年由现在的34%下降到30%。

5.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构建云南水利发展良性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要求,继续扎实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和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做到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当前,省水利厅将着重抓好农村水利改革试点和水利投融资改革两项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水利改革试点建设任务、有序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尽快总结改革经验,尽快推广改革模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其他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省水文水资源局本级、省水文水资源局昭通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55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16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事业人员1,4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其他人员51人,主要是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及所属水文分局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982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96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7辆,在编实有车辆8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收入合计75,13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44.70万元,占总收入的51.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632.38万元,占总收入的46.09%;经营收入6.4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49.43万元,占总收入的2.33%。与上年对比减少59.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收入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支出合计74,5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2.22万元,占总支出的48.08%;项目支出38,700.85万元,占总支出的51.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90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3230.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各单位培训、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培训、会议、差旅费开支大幅度下降。二是受疫情影响,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形成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4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48.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野外地质勘探队、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2号),省水利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发了基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8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0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单位用于开展专项业务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开支大幅度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文测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0%。与上年对比减少130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单位用于开展专项业务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开支大幅度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云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12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省水利厅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0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省水利厅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31,66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6%。主要用于全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安全监督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96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省水利厅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8万元,完成预算的4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79万元,完成预算的4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经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6.69万元,下降3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19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20万元,下降3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0万元,下降57.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经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9万元,占97.08%;公务接待费支出6.79万元,占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文测报等日常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省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日常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资产总额204,630.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931.07万元,固定资产59,433.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5,628.86万元,在建工程41,211.44万元,无形资产3,632.13万元,其他资产794.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64.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09.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263.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3项,账面原值1,025.6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9.39万元;出租房屋1228.61平方米,账面原值120.0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8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4630.9

83931.07

59433.30

46111.94

871.2

743.11

11707.05

15628.86

41211.44

3632.13

794.1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云南省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8.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等。

二、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三、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四、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五、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单位的支出。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公报发布等。

六、水文测报: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表.xlsx

          2020年绩效自评表.xlsx